
明冠律师事务所是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, 拥有60余名律师、律师助理和行政辅助人员。合伙人均有二十年以上执业经验,并担任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明冠专职律师均毕业于法学名校,大多曾在司法、行政、教育等重要部门任职,对房地产金融、企业购并、项目投资、法律顾问、诉讼仲裁等领域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和丰富执业经验,能为客户提供专业、优质和高效的法律服务。明冠律师所设有房产金融部、企业顾问部、台商事务部和诉讼部、业务拓展部五个专业法律事务部门,内部专业分工明确。考虑到不同客户和个案的需要,明冠律师所会委派擅长不同专业领域的律师或组成律师团队,集中业务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巧,为客户办理各类难度大、专业性强、情况复杂的法律事务。 “以人为本、团队至上”,是明冠律师所的服务理念;优秀的律师素质,明确的发展方向,专业化的规范服务,一流的办公条件以及科学的内部管理机制,是明冠律师所的特点和优势。明冠律师所全体律师愿在此基础上发奋图强,勤勉敬业,服务社会,创造辉煌,从2005年至今,多次被东莞市律协、司法局评选为热心公益事业、规范化管理“先进集体”。